會員權利與義務
會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陜西省美容美發化妝品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由于工作和業務發展之需要,經2015年四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決定于2016年1月對協會會員權利和義務進行調整。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團組織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陜西省行政區域內的各個地區、市、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會員指協會全體會員,包括:會員、會員單位、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
第四條 秘書處是協會的日常管理和辦公機構,根據協會章程對會員 進行服務與管理。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4、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和考察活動等;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及評比表彰等活動。
3、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2、 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3、 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4、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第六條 會員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主動向協會反應行業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提供有關資料。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參與協會舉辦的誠信活動,根據誠信美容標準完善院店。。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一次會員大會。
6、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三章 會員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會員單位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和委員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
4、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學術交流會、醫美講座、教育培訓等,技能競賽、學習專業知識;
2、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3、及時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在經營中遇到困難中,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開業或店慶時,協會安排分會領導、專業委員會主任或會員主管出席并致辭慶賀。
5、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6、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7、優先優惠在協會的地區活動和區縣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地區工作站、專業委員會等)。
第八條 會員單位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積極配合協會各級工作站、專業委員會和分會的管理與服務。
2、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參與協會舉辦的誠信活動,根據誠信美容標準完善院店。
3、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4、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二次會員大會或委員會議。
5、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四章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理事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協會經營管理,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6、決定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學術交流會、醫美講座、教育培訓、技能大賽等,學習專業知識;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評比表彰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經營中遇到困難中,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協助辦理經營當中的相關證照。
5、開業或店慶時,由分會領導或秘書長出席并致辭慶賀。
6、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7、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8、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美博會、技能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和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區縣工作站站長、分會副會長、專業委員會等)。
第十條 理事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技能大賽、培訓講座、評比表彰等活動。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二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三次會員大會或執行委員會議。
6、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章 常務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協會經營管理,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6、受協會委托,代表協會參加政府職能部門的各種會議或出席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參與協會的相關職能活動。
7、決定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8、組織各項培訓講座及相關行業競賽、美博會、技術交流等活動。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和組織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優秀推薦等,學習專業知識;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評比表彰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在經營中遇到困難中,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協助辦理經營當中的相關證照。
5、開業或店慶時,由協會副會長或邀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出席并致辭慶賀。
6、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7、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8、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和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地區工作站站長、分會會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等)。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積極配合和參與協會專業委員會和分會的管理與服務。
2、參與協會重大活動的策劃并組織會員積極參加。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三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四次會員大會或常務委員會議。
6、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六章 副會長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副會長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參與決定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的提議,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研究決定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各機構負責人;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6、參與協會經營管理,享有協會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參與決策權。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制定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8、受協會委托,代表協會參加政府職能部門的各種會議或出席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擔任協會的相關職能活動的領導。
9、決定秘書處及各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優秀推薦等,學習專業知識;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評比表彰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經營中遇到困難,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協助辦理經營當中的相關證照。
5、開業或店慶時,協會會長或邀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出席并致辭慶賀。
6、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7、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8、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美博會、技能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優秀推薦等)和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地區工作站站長、分會會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等)。
第十四條 副會長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參加和組織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優秀推薦等。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四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年至少參加四次會長會議。
6、為協會推薦成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一條 陜西省美容美發化妝品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由于工作和業務發展之需要,經2015年四次會員大會決議通過,決定于2016年1月對協會會員權利和義務進行調整。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團組織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的適用范圍包括陜西省行政區域內的各個地區、市、縣。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會員指協會全體會員,包括:會員、會員單位、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
第四條 秘書處是協會的日常管理和辦公機構,根據協會章程對會員 進行服務與管理。
第二章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4、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和考察活動等;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及評比表彰等活動。
3、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2、 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3、 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4、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第六條 會員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主動向協會反應行業情況,提出意見、建議,提供有關資料。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參與協會舉辦的誠信活動,根據誠信美容標準完善院店。。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一次會員大會。
6、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三章 會員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會員單位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和委員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常務理事、理事;
4、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學術交流會、醫美講座、教育培訓等,技能競賽、學習專業知識;
2、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3、及時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在經營中遇到困難中,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開業或店慶時,協會安排分會領導、專業委員會主任或會員主管出席并致辭慶賀。
5、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6、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7、優先優惠在協會的地區活動和區縣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地區工作站、專業委員會等)。
第八條 會員單位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積極配合協會各級工作站、專業委員會和分會的管理與服務。
2、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參與協會舉辦的誠信活動,根據誠信美容標準完善院店。
3、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4、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一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二次會員大會或委員會議。
5、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四章 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條 理事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協會經營管理,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6、決定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學術交流會、醫美講座、教育培訓、技能大賽等,學習專業知識;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評比表彰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經營中遇到困難中,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協助辦理經營當中的相關證照。
5、開業或店慶時,由分會領導或秘書長出席并致辭慶賀。
6、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7、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8、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美博會、技能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和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區縣工作站站長、分會副會長、專業委員會等)。
第十條 理事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技能大賽、培訓講座、評比表彰等活動。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二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三次會員大會或執行委員會議。
6、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五章 常務理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 常務理事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討論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參與協會經營管理,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6、受協會委托,代表協會參加政府職能部門的各種會議或出席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參與協會的相關職能活動。
7、決定各分支機構、辦事機構、代表機構負責人的聘任和解聘。
8、組織各項培訓講座及相關行業競賽、美博會、技術交流等活動。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和組織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優秀推薦等,學習專業知識;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評比表彰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在經營中遇到困難中,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協助辦理經營當中的相關證照。
5、開業或店慶時,由協會副會長或邀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出席并致辭慶賀。
6、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7、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8、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和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地區工作站站長、分會會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等)。
第十二條 常務理事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積極配合和參與協會專業委員會和分會的管理與服務。
2、參與協會重大活動的策劃并組織會員積極參加。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三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屆至少參加四次會員大會或常務委員會議。
6、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六章 副會長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副會長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參與決定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的提議,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研究決定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各機構負責人;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協會向當地政府職能部門推薦,在當地擁有參政議政的權利。
6、參與協會經營管理,享有協會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參與決策權。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制定和完善內部管理制度,領導本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8、受協會委托,代表協會參加政府職能部門的各種會議或出席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擔任協會的相關職能活動的領導。
9、決定秘書處及各辦事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優秀推薦等,學習專業知識;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交流、評比表彰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經營中遇到困難,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協助辦理經營當中的相關證照。
5、開業或店慶時,協會會長或邀請相關職能部門領導出席并致辭慶賀。
6、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7、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8、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美博會、技能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優秀推薦等)和分支機構中擔當職務(地區工作站站長、分會會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等)。
第十四條 副會長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參加和組織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優秀推薦等。
3、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4、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協會頒發的各種職務、榮譽牌匾、證書,不得私自轉讓,出借,毀壞。
5、響應協會號召,積極參加協會各項活動,每年至少參加四次協會舉辦的活動,每年至少參加四次會長會議。
6、為協會推薦成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第七章 入會管理
第十五條 本會主要是以美容、美發、化妝品業為主體和相關的,如按摩、減肥、醫美、教育培訓等行業人士參加的社會團體。凡自愿申請加入本會,承認本會章程,積極參加活動的企業,團體和個人,均可成為本會會員。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個人申請須提供:
1、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個人學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1份;
3、個人簡歷1份
4、書面申請書1份。
(二)組織申請須提供:
1、法人代表身份證和復印件2份;
2、組織機構營業執照、許可證、代碼證等證照副本或復印件2份。
3、組織介紹或經營情況介紹1份;
4、書面申請1份。
(三)申請人須保證所提供資料是真實有效的,且保證以上資料所說明的事項如發生變化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協會,予以變更。
第十七條 申請加入本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入會會員提出申請,由協會會員部核準后發給會員證;
(三)入會會員并提出擔任委員或執行委員,由會員部考察后交秘書處核準并發給證書;
(四)入會會員并提出擔任常務委員或副會長職務的,由秘書處考察后,提交會長會議研究核準,并上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五)會員證遺失時應向本會申請補發并說明丟失原因,可按原證號碼辦理補發手續。
第八章 退會管理
第十八條 除名退會
會員具有以下行為,協會將予以除名,取消會員資格。
1、觸犯國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會員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損害協會利益的;
3、自行停止本行業業務滿2年的;
4、不服從協會管理,不參與協會年檢或長期不參加協會活動的;
5、長期不參加會員會議與會員活動的;
6、利用會員和協會名義,弄虛作假,招搖撞騙的;
7、誠信缺失,屢教不改,經營和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多次被媒體曝光或職能部門處罰的;
8、惡意競爭和不正當競爭,在行業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十九條 被協會除名退會的,協會有權要求交還會員證和協會頒發的銘牌證照,拒不交還者,協會將通報聲明,予以作廢,并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九章 會員考核與獎勵
第二十條 協會每年對會員實行年檢制度,進行綜合考核獎懲,考核項目主要參照會員義務的各項內容。根據會員義務的履行情況,會員考核結果分為:嚴重違紀、表現不佳、表現積極、優秀會員和特殊貢獻等五類。
第二十一條 嚴重違紀指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營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投訴較多,不服從協會管理,不參與協會活動。會員被評為嚴重違紀的,協會將堅決予以開除,收回所發會員證、銘牌等證件資料。除通報除名外,并提交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整頓;如存在侵犯協會利益的行為,協會將追求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表現不佳指服務欠佳,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按時繳納會費和參與年檢,對協會的各項活動比較消極或經常遲到等。對于表現不佳的會員,協會將給予提醒和警告,督促其履行職責,并責令寫出書面檢查。態度端正,積極改正者,繼續保留一年會員資格,反之將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條 表現積極指能夠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給協會推薦會員,并為協會獻計獻策。表現積極的會員,將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上給予通報表彰,并在次年給予享有免費指導培訓和優先優惠享受本協會的業務協助、專項培訓等。
第二十四條 優秀會員指熱情支持協會工作,積極參與協會各項活動,為協會推薦會員,維護協會的聲譽和形象,關注下崗職工,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協會將對優秀會員授予證書或牌匾,并在協會網站等宣傳上給予通報表彰及獎勵等,同時將推薦進入協會的各級職能機構擔任職務。
第二十五條 特別貢獻指在協會經營過程中,參與協會的經營管理,主動承擔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為協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對協會做除特別貢獻的會員,協會將授予特別貢獻證書或牌匾,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上給予通報表彰及獎勵,同時將優先推薦進入當地或省市工商聯、婦聯、青聯、政協或人大,或成為當地職能部門的協管員、監督檢查員,享有參議參政權。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及相關內容由秘書處依據本協會章程和職能制定,經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議討論通過。未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變更。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為本協會會員管理的法規性文件,與本協會章程、 規章制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本協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地市分會會長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地市分會會長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參與決定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的提議,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研究決定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各機構負責人;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參與協會經營管理,享有協會各項活動的優先權;
6、代表當地協會參加政府職能部門的各種會議或出席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擔任協會的相關職能活動的領導。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代表本地區參加協會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參與決策權。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學術、技術交流及考察學習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經營中遇到困難,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5、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6、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培訓講座、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擔當職務。
第二條 地市分會會長的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3、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
4、響應協會號召,組織當地行業人士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各項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和考察活動等。
5、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6、制定和完善地區管理制度,領導本地區各機構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須提供以下資料:
(一)個人申請須提供:
1、個人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個人學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1份;
3、個人簡歷1份
4、書面申請書1份。
(二)組織申請須提供:
1、法人代表身份證和復印件2份;
2、組織機構營業執照、許可證、代碼證等證照副本或復印件2份。
3、組織介紹或經營情況介紹1份;
4、書面申請1份。
(三)申請人須保證所提供資料是真實有效的,且保證以上資料所說明的事項如發生變化將在3個工作日內告知協會,予以變更。
第十七條 申請加入本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入會會員提出申請,由協會會員部核準后發給會員證;
(三)入會會員并提出擔任委員或執行委員,由會員部考察后交秘書處核準并發給證書;
(四)入會會員并提出擔任常務委員或副會長職務的,由秘書處考察后,提交會長會議研究核準,并上報業務主管單位備案。
(五)會員證遺失時應向本會申請補發并說明丟失原因,可按原證號碼辦理補發手續。
第八章 退會管理
第十八條 除名退會
會員具有以下行為,協會將予以除名,取消會員資格。
1、觸犯國家法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協會章程、會員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損害協會利益的;
3、自行停止本行業業務滿2年的;
4、不服從協會管理,不參與協會年檢或長期不參加協會活動的;
5、長期不參加會員會議與會員活動的;
6、利用會員和協會名義,弄虛作假,招搖撞騙的;
7、誠信缺失,屢教不改,經營和使用假冒偽劣產品,多次被媒體曝光或職能部門處罰的;
8、惡意競爭和不正當競爭,在行業造成惡劣影響的。
第十九條 被協會除名退會的,協會有權要求交還會員證和協會頒發的銘牌證照,拒不交還者,協會將通報聲明,予以作廢,并將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九章 會員考核與獎勵
第二十條 協會每年對會員實行年檢制度,進行綜合考核獎懲,考核項目主要參照會員義務的各項內容。根據會員義務的履行情況,會員考核結果分為:嚴重違紀、表現不佳、表現積極、優秀會員和特殊貢獻等五類。
第二十一條 嚴重違紀指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營使用假冒偽劣產品,投訴較多,不服從協會管理,不參與協會活動。會員被評為嚴重違紀的,協會將堅決予以開除,收回所發會員證、銘牌等證件資料。除通報除名外,并提交有關職能部門進行整頓;如存在侵犯協會利益的行為,協會將追求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表現不佳指服務欠佳,存在欺騙消費者的行為,不按時繳納會費和參與年檢,對協會的各項活動比較消極或經常遲到等。對于表現不佳的會員,協會將給予提醒和警告,督促其履行職責,并責令寫出書面檢查。態度端正,積極改正者,繼續保留一年會員資格,反之將予以除名。
第二十三條 表現積極指能夠積極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給協會推薦會員,并為協會獻計獻策。表現積極的會員,將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上給予通報表彰,并在次年給予享有免費指導培訓和優先優惠享受本協會的業務協助、專項培訓等。
第二十四條 優秀會員指熱情支持協會工作,積極參與協會各項活動,為協會推薦會員,維護協會的聲譽和形象,關注下崗職工,熱心社會公益事業。協會將對優秀會員授予證書或牌匾,并在協會網站等宣傳上給予通報表彰及獎勵等,同時將推薦進入協會的各級職能機構擔任職務。
第二十五條 特別貢獻指在協會經營過程中,參與協會的經營管理,主動承擔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為協會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對協會做除特別貢獻的會員,協會將授予特別貢獻證書或牌匾,在協會網站和刊物上給予通報表彰及獎勵,同時將優先推薦進入當地或省市工商聯、婦聯、青聯、政協或人大,或成為當地職能部門的協管員、監督檢查員,享有參議參政權。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及相關內容由秘書處依據本協會章程和職能制定,經由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議討論通過。未經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許可,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變更。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為本協會會員管理的法規性文件,與本協會章程、 規章制度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本協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地市分會會長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地市分會會長的權利
(一)政治權利
1、參加會員大會、理事會議,參與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2、參與決定本會的會費收取標準、管理辦法和其它重大事項的提議,有隨時向秘書處提出建議和倡議的權利;
3、享有民主選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選舉或罷免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研究決定聘請名譽會長、顧問,各機構負責人;
4、執行理事會決議,參與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5、參與協會經營管理,享有協會各項活動的優先權;
6、代表當地協會參加政府職能部門的各種會議或出席會員舉辦的各種活動,擔任協會的相關職能活動的領導。
(二)優先優惠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
1、代表本地區參加協會各項活動的策劃、組織和參與決策權。
2、推薦參加全國、港、澳、臺及國外行業學術、技術交流及考察學習等活動。
3、獲得最新產品及技術信息,人才信息等。
4、 了解市場動態,懂得科學決策,規避風險。
(三)支持與服務
1、經營中遇到困難,有權要求協會提供幫助,維護正常的合法權益。
2、如遇投訴或發生糾紛,可要求協會幫助調解。
3、可獲得協會注冊資格認證,并免費進入協會人才庫。
4、優先享受政府職能部門授權的各種服務項目。
5、享受協會各種宣傳媒介的優先、優惠、免費服務。
6、優先優惠在協會的重大活動(培訓講座、大賽、學術交流、鑒定考評、行業督察)擔當職務。
第二條 地市分會會長的的義務
1、貫徹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守協會章程,服從協會領導與監督。
2、守法經營,優質服務,杜絕“三無”和假冒偽劣產品。
3、熱愛協會,不發表有損協會的言論,不作損害協會形象的事情。
4、響應協會號召,組織當地行業人士參加協會舉辦的美博會、各項培訓講座、技能競賽和考察活動等。
5、為協會推薦會員,為協會發展出謀劃策,以書面形式提出合理化建議。
6、制定和完善地區管理制度,領導本地區各機構開展工作;